关于延长中心城区个人购房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东建字〔2022〕135号)
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日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延长中心城区个人购买住房阶段性补贴政策至2023年6月30日。
根据政策,个人(家庭)于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含预售和现售),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但是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的住房,以及享受政府购房政策性补贴购买的住房,棚改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回迁房以及针对特定人群销售的住房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根据政策,个人(家庭)于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含预售和现售),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但是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的住房,以及享受政府购房政策性补贴购买的住房,棚改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回迁房以及针对特定人群销售的住房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购房时间认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以商品房网签合同签约与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和备案时间均须于此时间段);契税缴清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摘自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男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