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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建住宅工程全面实施分户验收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5-17 05:54:58    文字:【】【】【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新修订的《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竣工验收必要条件,明确建设单位为实施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该《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为扎实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资格,将分户验收分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和工程竣工验收前两个阶段进行,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细化了分户验收的工作程序,要求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强调对全装修住宅工程提前介入验收,要求全装修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应先做样板间,样板间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严格落实分户验收执行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进行比对性复核,发现弄虚作假、降低工程验收标准等行为的责令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下一步,全市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参建单位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树牢“质量第一”理念,当好人民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守护者,努力建设群众满意、放心的品质工程。

                                                                摘自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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